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PZB:修订间差异

点状列车控制系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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# 独立设置的预告信号牌(Ne 2)。
# 独立设置的预告信号牌(Ne 2)。


部分预告限速信号(部分Zs 3v、Lf 1和Lf 6)会进行测速,不再是常激活,80 km/h的预告限速测速95 km/h及以上会激活1000 Hz,90 km/h的为105 km/h,预告限速小于等于70 km/h的则必定为常激活状态,不过这里推荐每个预告限速小于100 km/h的都进行确认。
部分预告限速信号(部分Zs 3v、Lf 1和Lf 6)会进行测速,不再是常激活,80 km/h的预告限速、测速95 km/h及以上会激活1000 Hz,90 km/h的为105 km/h,预告限速小于等于70 km/h的则必定为常激活状态,不过因为可能遇见常激活的80与90 km/h的磁铁,所以建议每个预告限速小于100 km/h的都进行确认。


以上规定中,若信号旁未设置轨道磁铁,确认则不会进入速度监控。
以上规定中,若信号旁未设置轨道磁铁,确认则不会进入速度监控。

2026年1月9日 (五) 11:17的最新版本

PZB的轨道磁铁(西门子)
机车磁铁(上)和轨道磁铁(下)

点状列车控制系统Punktförmige Zugbeeinflussung,简称PZB)是通过在轨道上特定位置安装的三频段(500 Hz、1000 Hz和 2000 Hz)感应的轨道和车辆磁铁,对列车在危险点前的运行速度进行控制和监控的系统。目前在德国使用的是PZB90 2.0,该系统基于速度监督及自动停车装置 (INDUSI)改进而来

PZB由线路设备以及车辆设备构成,其中PZB线路设备包括轨道磁铁(GM)和速度监控设备(GÜ),其中轨道磁铁频率分为500 Hz、1000 Hz、2000Hz和1000/2000 Hz(也叫双轨磁铁,Doppelgleismagnet),速度监控设备则是由轨道磁铁(在此也称作工作磁铁)、开关磁铁(激活和关闭工作磁铁)以及控制系统(速度检测装置,简称GPE)组成。

PZB可以与其它列车控制系统平行地在轨道和车辆上安装。在连续列车控制系统(LZB)中,PZB作为后备系统,因为所有配备LZB车辆设备的列车也配备了PZB设备。在引入欧洲列车控制系统(ETCS)的过程中,PZB是一个B类系统,允许在ETCS Level 1或2的轨道上进行双重装备。在这两种情况下,PZB仅在没有LZB或ETCS设备的车辆上工作,或作为传输故障时的后备系统。

磁铁活跃时机

不同频率的轨道磁铁会在不同的情况下活跃。

1000 Hz主要活跃在预告停车信号、预告限速小于100 km/h的信号灯或信号牌、显示道口未完整关闭(BÜ 0)的信号以及独立设置的Ne 2(预告信号牌)下;

500 Hz主要活跃在主信号机显示停车信号,或显示低于40 km/h;线路限速40 km/h以下以及对向进站保护下。

2000 Hz主要活跃在主信号显示停车信号、速度监控区段超速以及对向轨道的Ne 1板下。

车辆设备指示灯

以下为PZB模式下仪表各指示灯的含义。

灯光信号 状态描述 含义/说明
文件:LZB B.svg “B”灯常亮 车辆的LZB已准备就绪
文件:PZB 55熄灭.svg文件:PZB 70熄灭.svg文件:PZB 85熄灭.svg “55”、“70”与“85”灯处于熄灭状态
  • PZB车辆设备未运行
  • 列车正在强制制动
  • PZB通过隔离阀关闭

在数字式集成显示器(MFD)里“PZB”指示灯熄灭

文件:PZB 55.svg “55”指示灯常亮 PZB列车模式为“U”模式
  • MFD里,“PZB”指示灯必须同时常亮
文件:PZB 55闪烁.gif “55”指示灯闪烁 模拟式显示器(MFA)下
  • 列车基础数据启用,请求输入列车数据,同时“Stör”指示灯闪烁
  • 在“U”列车类型下触发1000 Hz非限制监控
MFD下
  • 列车基础数据启用,请求输入列车数据
  • 在“U”列车类型下触发1000 Hz非限制监控,并伴有文本提示
  • 在“U”列车类型下触发限制性监控,并伴有文本提示
文件:PZB 70.svg “70”指示灯常亮 PZB列车模式为“M”模式
  • MFD里,“PZB”指示灯必须常亮
文件:PZB 70闪烁.gif “70”指示灯闪烁 MFA下
  • 列车基础数据启用,请求输入列车数据,同时“Stör”指示灯闪烁
  • 在“M”列车类型下触发1000 Hz非限制监控
  • 与“85”指示灯交替闪烁,表示启动程序或限制性监控正在运行(不分列车类型)
MFD下
  • 列车基础数据启用,请求输入列车数据
  • 在“M”列车类型下触发1000 Hz非限制监控,并伴有文本提示
  • 在“M”列车类型下触发限制性监控,并伴有文本提示
文件:PZB 85.svg “85”指示灯常亮 PZB列车模式为“U”模式
  • MFD里,“PZB”指示灯必须同时常亮
文件:PZB 85闪烁.gif “85”指示灯闪烁 MFA下
  • 列车基础数据启用,请求输入列车数据,同时“Stör”指示灯闪烁
  • 在“O”列车类型下触发1000 Hz非限制监控
  • 与“70”指示灯交替闪烁,表示启动程序或限制性监控正在运行(不分列车类型)
MFD下
  • 列车基础数据启用,请求输入列车数据
  • 在“O”列车类型下触发1000 Hz非限制监控,并伴有文本提示
  • 在“O”列车类型下触发限制性监控,并伴有文本提示
文件:PZB 图标.svg “PZB”指示灯常亮 PZB系统处于激活状态(仅限MFD仪表列车)
文件:PZB Befehe 40.svg “Befehl 40”指示灯常亮 接收到生效的2000 Hz,并有效按下了PZB超驰/命令
文件:PZB 500Hz.svg “500 Hz”指示灯常亮 MFA下
  • 500 Hz磁铁触发后点亮
  • 若伴有“70”、“85”交替闪烁,表示限制性监控生效
MFD下
  • 500 Hz磁铁触发后点亮
  • 若列车类型指示灯闪烁并伴有文本提示,表示限制性监控生效
文件:PZB 1000Hz.svg “1000 Hz”指示灯常亮 MFA下
  • 经过活跃1000 Hz,按下并松开PZB确认/警惕后点亮,列车类型指示灯闪烁
  • 若伴有“70”、“85”交替闪烁,表示限制性监控生效
MFD下
  • 经过活跃1000 Hz,按下并松开PZB确认/警惕后点亮,列车类型指示灯闪烁
  • 若列车类型指示灯闪烁并伴有文本提示,表示限制性监控生效
文件:PZB 1000Hz闪烁.gif “1000 Hz”指示灯闪烁 MFA下
  • PZB系统通过PZB故障开关隔离
  • 主风管压力<3 bar
  • 换向器位于反向位(R)
  • 经过轨道磁铁激活PZB后,系统受到持续干预

PZB系统通过PZB/LZB空气隔离阀切断(配备电空联合制动模块的列车不会闪烁“1000 Hz”)

MFD仪表列车仅文本显示,不会闪烁“1000 Hz”指示灯
文件:LZB S.svg “S”指示灯常亮 PZB强制制动
文件:LZB G闪烁.gif “G”指示灯闪烁+声音信号 超速
文件:PZB Prüf-Stör闪烁.gif “Prüf Stör”指示灯闪烁 当“55”、“70”或“85”指示灯同时闪烁时,表示请求输入列车数据(配备MVB系统的列车仅部分存在此功能)

MFD无此功能

文件:PZB Prüf-Stör闪烁.gif “Prüf Stör”指示灯闪烁+声音信号 故障综合报警(配备MVB系统的列车仅部分存在此功能)
  • 速度<40 km/h时,指示灯点量
  • 行驶中,指示灯点量10秒

MFD无此功能

文件:PZB 55.svg文件:PZB 70.svg文件:PZB 85.svg “55”、“70”和“85”指示灯常亮 替代列车数据生效
文件:PZB 55.svg文件:PZB 70.svg文件:PZB 85.svg “55”、“70”或“85”指示灯常亮+文本显示 当替代列车数据生效时,会显示相应文本,文本会在列车到达20 km/h后消失

PZB模式

简介

一般情况下,激活的PZB包括三个正常模式(O、M、U)以及一个故障模式,PZB的三种模式会与列车所选用的制动模式相关联。

以下为各模式的灯光表现和最高限速的表格。

PZB状态 列车类型 最高限速/检查速度 灯光表示灯
PZB正常状态 O 165 km/h
M 125 km/h
U 105 km/h
PZB故障模式 最大监控速度105 km/h,技规限速50 km/h

若列车超过了检查速度,7秒后会发出声音警告,并启动间歇式PZB强制制动,若持续加速则会持续的PZB强制制动,直到速度降到检查速度后自动解除制动。

设置

若车辆未配置列车数据输入器(ZDE),则可直接选择PZB类型。

若车辆装配了ZDE,在ZDE里输入BRA(制动类型)、BRH(制动比)、ZL(列车长度)和VMZ(列车最大允许速度)等数据后,PZB则会通过ZDE里的数据自行设置PZB模式。

以下表格为不同ZDE设置下所对应的PZB模式。

技规规定
列车制动类型 BRA设定值 BRH设定范围 对应PZB列车类型
G 1 任意范围 U
R/P 8 ≤65 U
66~110 M
≥111 O

以上,若BRH≤50,最大速度被限制在90km/h,LZB不能使用。

确认

在越过以下类型的信号需要在4s内(采用MVB总线控制的车辆为2.5s)按下确认按钮,否则会强制制动:

  1. 预告停车信号;
  2. 预告下个限速小于100 km/h的信号灯或信号牌;
  3. 显示道口未完整关闭(BÜ 0)的信号;
  4. 独立设置的预告信号牌(Ne 2)。

部分预告限速信号(部分Zs 3v、Lf 1和Lf 6)会进行测速,不再是常激活,80 km/h的预告限速、测速95 km/h及以上会激活1000 Hz,90 km/h的为105 km/h,预告限速小于等于70 km/h的则必定为常激活状态,不过因为可能遇见常激活的80与90 km/h的磁铁,所以建议每个预告限速小于100 km/h的都进行确认。

以上规定中,若信号旁未设置轨道磁铁,确认则不会进入速度监控。

减速

1000 Hz

在确认信号后,仪表会亮起1000 Hz指示灯并闪烁相对应的列车类型指示灯,PZB会在后台进入Indusi I60M引入的减速曲线,不同列车类型的减速曲线均不相同,图中则向大家展示了各个类型的减速曲线,注意若制动未跟上减速曲线则会强制制动:

在确认信号进入减速曲线的同时,PZB会监控接下来1250米的列车速度,超过限速则会强制制动

当进入PZB转换速度,即速度小于10 km/h(包括停车)15秒后,若还在1000 Hz监控下,PZB将会进入更严格的限制模式,所有类型的列车均被限制在45 km/h,超过限制速度则会强制制动:

500 Hz

在车辆接触到活跃的500 Hz磁铁时会自动介入,PZB也会进入500 Hz的减速曲线以及后续的速度监控。同1000 Hz,不同的列车类型减速曲线均不相同,但所有的列车类型减速曲线的进入速度均低于1000 Hz的最高监控速度,若速度大于500 Hz减速曲线的进入速度则会立即强制制动。以下则为500 Hz下各列车类型的减速曲线图:

在进入PZB转换速度时,若还处在500 Hz监控下,PZB将会进入更严格的速度监控,其中U和M的列车类型将会立即进入25 km/h的速度限制;除常规转换速度外,O型列车从30 km/h减速至10 km/h区间,且行驶距离达到153米时也会进入限制模式,监控速度25 km/h,若超过监控速度则会立即强制制动。以下为500 Hz限制模式下各列车类型的减速曲线:

缓解/释放PZB监控

进入1000 Hz速度监控继续行驶700米后,1000 Hz指示灯会熄灭,此时司机可拨动PZB缓解/释放提前结束1000 Hz的前台速度监控,但后台仍会继续监控剩下的550米,所以在司机解除1000 Hz监控前要确认前方550米内没有活跃的500 Hz磁铁,否则在介入500 Hz监控时会立即触发强制制动

500 Hz速度监控则可在介入500 Hz后继续行驶250米自动解除

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

PZB启动程序

当激活或换向重新激活PZB、在列车速度到5 km/h时,会触发列车的启动程序。此启动程序被设置为1000 Hz限制性监控下、已行驶过700米,将监控接下来的550米的距离,此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缓解/释放监控

越过2000 Hz

在PZB监控下,当允许越过活跃的2000 Hz磁铁时,司机需要按住PZB超驰/命令,最高速度不超过40 km/h越过磁铁,否则会触发强制制动。从接触2000 Hz到复位PZB超驰/命令键期间,“Befehl 40”灯会常亮。若在操作PZB超驰/命令时有其他速度监控,司机需要遵守速度最低的监控

以下为需要按下PZB超驰/命令键通过的情况

a) 允许通过以下显示停车信号或故障的设备时:

  • 显示停车或发生故障的主信号机
  • 显示停车的保护信号机
  • 显示停车或发生故障的阻挡信号机
  • 用于列车及调车作业的其他停车信号
  • 对向线路上的Ne 1梯形牌

b) 通过发生故障但持续有效的平交道口报警或防护装置,且已收到相关调度命令时

c) 通过测试中的平交道口防护装置,且列车运行监控系统已在停车状态下完成自检时

d) 作为列车进路终端和/或起始点的阻挡信号机,当其显示Sh 1或Ra 12调车信号时

监控重叠

PZB所有介入的速度监控都是相互独立的。若有多个速度监控在运行,仪表上原则显示且有效的是限速最低的速度监控

在一个已运行的1000 Hz非限制性监控中介入了新的1000 Hz监控,那么新的1000 Hz会立即生效并接管生效后的1250米的距离;若是在一个1000 Hz限制性监控中介入了新的1000 Hz监控,那么只有在旧的1000 Hz限制监控结束后才会激活新的监控,新的监控则是非限制性的。在1000 Hz的所有监控中确认了一个新的1000 Hz监控,1000 Hz指示灯会熄灭0.5秒后再显示

在1000 Hz非限制性监控中介入了500 Hz监控,那么生效的将是500 Hz的限制速度;若正在运行的是限制性的1000 Hz监控,无论什么速度下介入的500 Hz在200米内都将是限制性监控

500 Hz速度监控结束后,所有后台运行的1000 Hz监控在1000 Hz生效点后1250米范围内继续生效;在500 Hz限制性监控结束后,所有所有后台运行的1000 Hz监控在1000 Hz生效点后1250米范围内继续以限制性状态生效,无论先前1000 Hz监控是否为限制性的,且若在1000 Hz监控范围内再次介入的500 Hz同样是限制性的

正在运行的速度监控不会被后续叠加的监控所清除,其会继续在后台运行,并在叠加的监控结束后继续前台运行,直到该监控结束运行

速度监控的测速范围

速度监控设备一般会设置在减速幅度较大的限速区间的速度信号牌(Lf 7)前215米至485米处,其速度检测会高于下个限速区间的速度,高于检测速度则会触发强制制动,以下为限速与测速对应表格:

实际限速 检测速度 速度监控与下个限速区间距离
80 km/h 95 km/h /
90 km/h 105 km/h /
100 km/h 120 km/h 485 m
110 km/h 130 km/h 405 m
120 km/h 135 km/h 355 m
130 km/h 140 km/h 315 m
140 km/h 150 km/h 215 m

强制制动

不会自动解除

  • 在经过活跃的1000 Hz磁铁时在4秒(配备MVB总线的车辆为2.5秒)未按下PZB确认/警惕
  • 超过速度监测区段的最高测速
  • 在停车信号或其他活跃的2000 Hz下未按住PZB超驰/命令通过
  • 在按住PZB超驰/命令通过活跃的2000 Hz时超过当前最低速度监控
  • 在不当的时机解除1000 Hz速度监控后,特定距离内介入500 Hz监控
  • 实际速度超过1000 Hz或500 Hz的减速曲线(无论是否为限制性监控)

会自动解除

  • 超过所设置PZB列车类型允许的最高速度
  • 超过车辆本身允许的最高速度
  • 超过PZB故障运行模式下的100 km/h速度限制

PZB在故障运行模式下会监控100 km/h的速度。然而,当PZB无效时(包括在PZB故障运行模式下),信号引导的列车最高只能以50公里/小时的速度继续行驶

当速度降至监控速度以下时,PZB强制制动将被自动解除

解除强制制动

若触发了不能自动解除的PZB强制制动,则需要执行有效的PZB缓解/释放操作解除强制制动,直到声音信号消失为止,有效的解除强制制动的操作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
  1. 主风管(HLL)压力降低至小于3 bar(仅限使用PZ 80R系统的PZB 90车辆)
  2. 车辆速度≤30 km/h(根据列车类型不同,有时需要车辆完全停下后才能解除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