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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页面适用于使用PZ 80R系统的PZB 90车辆 == 数据输入 == 以下图片为PZ 80R系统下的数据输入器 {| class="wikitable" | colspan="3" |'''数据输入器''' |- |'''控制元件''' |'''功能''' |'''说明''' |- |EINGABE |数据输入拇指滚轮 数据输入开关 | * 列车数据输入 * 功能自检程序 ''(换向器处于“V”位,总风管/HLL大于5 Bar,速度为0 km/h,输入“00”开启)'' |- | ÜBERNAHME |数据确认 |将数据输入开关设定的数值写入PZB车载设备 |- | STÖRBETRIEB |PZB故障隔离开关 |在以下情况下可以关闭PZB车载设备 * 系统发生故障 * 预计超过30分钟的调车作业 * 推送列车中的补机机车 ''故障运行模式下,PZB仅监控100 km/h 的最高速度;'' ''PZB失效(含故障模式)时,信号防护列车最高限速为 50km/h'' |- | KONTROLLE |自检按钮 | * 校验当前生效的参数 * 回读通过输入开关设定的数值 * 在显示单元中,显示系统选定的 PZB列车类别(依据分配的监控速度) |- |VORWAHL ZUGEIGENSCHAFTEN |BRA/BRH选择开关 | 选择输入BRA或BRH数据 |} == PZ 80R系统的速度仪表 == 显示单元(AZE)或模块化司机室显示单元(MFA),作为司机室显示终端,配置于每一个司机台,二者用于显示 PZB车载设备的运行状态与监控状态。 AZE: MFA: == PZ 80R的光电与声学信号含义 == == PZB模式 == === 简介 === 一般情况下,激活的PZB包括三个正常模式(O、M、U)以及一个故障模式,PZB的三种模式会与列车所选用的制动模式相关联。 以下为各模式的灯光表现和最高限速的表格: {| class="wikitable" | rowspan="2" |'''PZB状态''' | rowspan="2" |'''列车类型''' | rowspan="2" |'''最高限速/检查速度''' | colspan="2" |'''灯光表示''' |- |'''MFA''' |'''AZE''' |- | rowspan="3" |PZB正常状态 |O |165 km/h | | |- |M |125 km/h | | |- |U |105 km/h | | |- |PZB故障模式 | colspan="2" |最大监控速度105 km/h,技规限速50 km/h | | |} 若列车超过了检查速度,7秒后会发出声音警告,并启动间歇式PZB强制制动,若持续加速则会持续的PZB强制制动,直到速度降到检查速度后自动解除制动。 === 设置 === 以下表格为不同设置下所对应的PZB模式。 {| class="wikitable" ! colspan="4" |技规规定 |- !列车制动类型 !BRA设定值 !BRH设定范围 !对应PZB列车类型 |- |G |1 |任意范围 |U |- | rowspan="3" |R/P | rowspan="3" |8 |≤65 |U |- |66~110 |M |- |≥111 |O |} 以下表格则是不同BRA所代表的意义: {| class="wikitable" |'''旅客列车制动设置''' |'''货运列车制动设置''' |'''BRA设置值''' |- |<nowiki>-</nowiki> |G |1 |- |<nowiki>-</nowiki> |G (闸瓦制动) |2 |- |<nowiki>-</nowiki> |G (盘式制动) |3 |- |<nowiki>-</nowiki> |P |4 |- |<nowiki>-</nowiki> |<nowiki>-</nowiki> |5 |- |R+Mg、R、P (闸瓦制动) |<nowiki>-</nowiki> |6 |- |<nowiki>-</nowiki> |<nowiki>-</nowiki> |7 |- |P/R |<nowiki>-</nowiki> |8 |- |R+Mg、R、P (盘式制动) |<nowiki>-</nowiki> |9 |} 以上,若BRH≤50,最大速度被限制在90km/h,LZB不能使用。 == 确认 == 在越过以下类型的信号需要在4s内(采用MVB总线控制的车辆为2.5s)按下确认按钮,否则会强制制动: # 预告停车信号; # 预告下个限速小于100 km/h的信号灯或信号牌; # 显示道口未完整关闭(BÜ 0)的信号; # 独立设置的预告信号牌(Ne 2)。 部分预告限速信号(部分Zs 3v、Lf 1和Lf 6)会进行测速,不再是常激活,80 km/h的预告限速、测速95 km/h及以上会激活1000 Hz,90 km/h的为105 km/h,预告限速小于等于70 km/h的则必定为常激活状态,不过因为可能遇见常激活的80与90 km/h的磁铁,所以建议每个预告限速小于100 km/h的都进行确认。 以上规定中,若信号旁未设置轨道磁铁,确认则不会进入速度监控。 == 减速 == === 1000 Hz === 在确认信号后,仪表会亮起1000 Hz指示灯并闪烁相对应的列车类型指示灯,PZB会在后台进入Indusi I60M引入的减速曲线,不同列车类型的减速曲线均不相同,图中则向大家展示了各个类型的减速曲线,注意若制动未跟上减速曲线则会强制制动: 在确认信号进入减速曲线的同时,PZB会监控接下来1250米的列车速度,超过限速则会强制制动 当进入PZB转换速度,即速度小于10 km/h(包括停车)15秒后,若还在1000 Hz监控下,PZB将会进入更严格的限制模式,所有类型的列车均被限制在45 km/h,超过限制速度则会强制制动: === 500 Hz === 在车辆接触到活跃的500 Hz磁铁时会自动介入,PZB也会进入500 Hz的减速曲线以及后续的速度监控。同1000 Hz,不同的列车类型减速曲线均不相同,但所有的列车类型减速曲线的进入速度均低于1000 Hz的最高监控速度,若速度大于500 Hz减速曲线的进入速度则会立即强制制动。以下则为500 Hz下各列车类型的减速曲线图: 在进入PZB转换速度时,若还处在500 Hz监控下,PZB将会进入更严格的速度监控,其中U和M的列车类型将会立即进入25 km/h的速度限制;除常规转换速度外,O型列车从30 km/h减速至10 km/h区间,且行驶距离达到153米时也会进入限制模式,监控速度25 km/h,若超过监控速度则会立即强制制动。若在激活500 Hz后的100米范围内激活500 Hz限制模式,限制模式将会覆盖500 Hz后的200米范围,超过200米自动解除500 Hz;若在激活后100至250米范围内激活限制模式,则会覆盖500 Hz后的250米范围。在解除500 Hz限制性监控后,机车将会发出声音提示 以下为500 Hz限制模式下各列车类型的减速曲线: 在500 Hz监控激活时,若正在运行一个1000 Hz限制性监控,500 Hz将立即进入限制性监控并覆盖之后的200米范围,无论激活时是否处于转换速度下。在500 Hz地面磁铁前停车,然后继续运行时,后续的500 Hz将相应地把已设定的PZB列车目标速度限制在200米的距离内,并转为限制模式,除非在后续运行的15秒内超过了10 km/h的切换速度 == 缓解/释放PZB监控 == 进入1000 Hz速度监控继续行驶700米后,1000 Hz指示灯会熄灭,此时司机可拨动PZB缓解/释放提前结束1000 Hz的前台速度监控,但后台仍会继续监控剩下的550米,所以在司机解除1000 Hz监控前要确认前方550米内没有活跃的500 Hz磁铁,否则在介入500 Hz监控时会立即触发强制制动 500 Hz速度监控则可在介入500 Hz后继续行驶250米自动解除 == 特殊情况与注意事项 == === PZB启动程序 === 当激活或换向重新激活PZB、在列车速度到5 km/h时,会触发列车的启动程序。此启动程序被设置为1000 Hz限制性监控下、已行驶过700米,将监控接下来的550米的距离,此时可视情况决定是否缓解/释放监控 === 越过2000 Hz === 在PZB监控下,当允许越过活跃的2000 Hz磁铁时,司机需要按住PZB超驰/命令,最高速度不超过40 km/h越过磁铁,否则会触发强制制动。从接触2000 Hz到复位PZB超驰/命令键期间''',“'''Befehl 40”灯会常亮。若在操作PZB超驰/命令时有其他速度监控,司机需要遵守速度最低的监控 以下为需要按下PZB超驰/命令键通过的情况 a) 允许通过以下显示停车信号或故障的设备时: * 显示停车或发生故障的主信号机 * 显示停车的保护信号机 * 显示停车或发生故障的阻挡信号机 * 用于列车及调车作业的其他停车信号 * 对向线路上的Ne 1梯形牌 b) 通过发生故障但持续有效的平交道口报警或防护装置,且已收到相关调度命令时 c) 通过测试中的平交道口防护装置,且列车运行监控系统已在停车状态下完成自检时 d) 作为列车进路终端和/或起始点的阻挡信号机,当其显示Sh 1或Ra 12调车信号时 === 监控重叠 === PZB所有介入的速度监控都是相互独立的。若有多个速度监控在运行,仪表上原则显示且有效的是限速最低的速度监控 在一个已运行的1000 Hz非限制性监控中介入了新的1000 Hz监控,那么新的1000 Hz会立即生效并接管生效后的1250米的距离;若是在一个1000 Hz限制性监控中介入了新的1000 Hz监控,那么只有在旧的1000 Hz限制监控结束后才会激活新的监控,新的监控则是非限制性的。在1000 Hz的所有监控中确认了一个新的1000 Hz监控,1000 Hz指示灯会熄灭0.5秒后再显示 在1000 Hz非限制性监控中介入了500 Hz监控,那么生效的将是500 Hz的限制速度;若正在运行的是限制性的1000 Hz监控,无论什么速度下介入的500 Hz在200米内都将是限制性监控 500 Hz速度监控结束后,所有后台运行的1000 Hz监控在1000 Hz生效点后1250米范围内继续生效;在500 Hz限制性监控结束后,所有所有后台运行的1000 Hz监控在1000 Hz生效点后1250米范围内继续以限制性状态生效,无论先前1000 Hz监控是否为限制性的,且若在1000 Hz监控范围内再次介入的500 Hz同样是限制性的 正在运行的速度监控不会被后续叠加的监控所清除,其会继续在后台运行,并在叠加的监控结束后继续前台运行,直到该监控结束运行 === 速度监控的测速范围 === 速度监控设备一般会设置在减速幅度较大的限速区间的速度信号牌(Lf 7)前215米至485米处,其速度检测会高于下个限速区间的速度,高于检测速度则会触发强制制动,以下为限速与测速对应表格: {| class="wikitable" |实际限速 |检测速度 |速度监控与下个限速区间距离 |- |80 km/h |95 km/h |/ |- |90 km/h |105 km/h |/ |- |100 km/h |120 km/h |485 m |- |110 km/h |130 km/h |405 m |- |120 km/h |135 km/h |355 m |- |130 km/h |140 km/h |315 m |- |140 km/h |150 km/h |215 m |} == 强制制动 == === 不会自动解除 === * 在经过活跃的1000 Hz磁铁时在4秒(配备MVB总线的车辆为2.5秒)未按下PZB确认/警惕 * 超过速度监测区段的最高测速 * 在停车信号或其他活跃的2000 Hz下未按住PZB超驰/命令通过 * 在按住PZB超驰/命令通过活跃的2000 Hz时超过当前最低速度监控 * 在不当的时机解除1000 Hz速度监控后,特定距离内介入500 Hz监控 * 实际速度超过1000 Hz或500 Hz的减速曲线(无论是否为限制性监控) === 会自动解除 === * 超过所设置PZB列车类型允许的最高速度 * 超过车辆本身允许的最高速度 * 超过PZB故障运行模式下的100 km/h速度限制 PZB在故障运行模式下会监控100 km/h的速度。然而,当PZB无效时(包括在PZB故障运行模式下),信号引导的列车最高只能以50公里/小时的速度继续行驶 当速度降至监控速度以下时,PZB强制制动将被自动解除 === 解除强制制动 === 若触发了不能自动解除的PZB强制制动,则需要执行有效的PZB缓解/释放操作解除强制制动,直到声音信号消失为止,有效的解除强制制动的操作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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